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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經初步審定,我單位擬對申請人岳國志因繼承被繼承人呂佩華生前購買的房屋坐落于:
興隆街西側建設設計室門企0單元1004室,不動產單元號:220421001051GB00037F00030001,結構:混合,房屋總層數: 2,所在層數:1-2,建筑面積:25.35平方米,設計用途:商業,不動產權證:吉(2022)東豐縣不動產權第0002914號。
呂佩華于2020年8月8日因病死亡,呂佩華沒有繼父母、養父母、無非婚生子女,呂佩華生前沒有設定遺囑,未與他人簽訂撫養協議,亦未以任何形式處分該財產。
岳國志申請繼承呂佩華的全部遺產份額,岳立軍、岳立萍放棄繼承上述房屋遺產的法定份額。綜上,呂佩華生前購買的上述房屋產權遺產的法定份額由岳國志一人繼承。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1.8.6.5的規定,現予以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我機構將予以繼承轉移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東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東豐縣政務大廳一樓)
聯系方式:6200021 聯系人:王軍
公告單位:東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2年5月31日